1.就医身份凭证应用
2015年1月1日起,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登记、门诊结算时,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个人参保身份确认。
凡没有社会保障卡的,医疗费用不能进行即时报销结算。住院结算时需按全额支付,再自行到社保局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普通定点门诊(村级卫生站除外)结算时按全额支付费用,然后再凭社会保障卡到定点门诊办理退费。
2.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
2015年1月1日起,对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启用的人员,将每月应发放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到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,暂未领取并激活启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依旧划拨到原广发医保卡。
2015年7月1日起,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划拨到个人社会保障卡,不再划拨到广发医保卡。
2015年7月1日起,原广发医保卡剩余资金暂时冻结,待广发银行、市社保局统一清算后直接划拨到个人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中。
2015年1月1日起,社会保障卡、原广发医保卡可同时到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刷卡进行消费;2015年7月1日起,原广发医保卡停止使用。
3.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结算
2015年1月1日起,参保人办理医疗零星报销的,必须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,零星报销结算的医疗费用直接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。